教学策略

院长名单程序

院长名单程序

学生达到最低平均绩点(GPA) 3.在该学期至少获得12个学分的学生出现在院长名单上,指定为全日制学生(12 +学分). 兼职学生, 一学期修满12学时以下者, 在累积至少12个学时后才有资格被列入院长名单. 一旦符合条件,兼职学生达到最低学期GPA 3.该学期至少获得6个学分的学生将被列入院长名单.

经教务长批准
2002年秋季
2020年11月